淨變現價值 淨公允價值


#1

大家好
在研讀中會時,我瞭解到存貨基於穩健原則所以採用LCM評價,但是為何不能用淨公允價值而是淨變現價值呢?是因為存貨沒賣出去所以其實根本不會有協議的價格(公允價值),所以只能用公司自己預估賣出價格做評價嗎? 困擾一段時間了,謝謝大家:sob::sob::sob::sob::sob:


#2

LCM評價(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) vs 淨公允價值

就我個人理解,先將這2個方法適用的範圍考慮一遍,

存貨,就是買來要賣的,不管價格如何,就是要拿來賣掉獲利的,不是常常看到跳樓大拍賣,不是嗎?
所以想知道存貨的價格,是真的想知道可以拿回多少錢?
除非將存貨拿來自用,那就另當別論.

資產,是拿來要用的,評價它只是以賣方的觀點來考量價值,而不是真的要賣掉它,不然就不會考量使用價值了.

當以上這種方向的分析,你可以接受的話,我們再來看這2種方法的使用方式.

LCM評價(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) ,實際評估賣掉一個東西後,可以真的拿回的現金,而這個東西在市面上可以很容易取得它的售價資料,所以才能用這個方法來評價.

淨公允價值,是在評估可回收金額時,將淨公允價值與使用價值取高值的,它雖然也是用賣家觀點來評價,但是它的原始意圖並不是真的想賣掉,只是用賣家觀點來看這個東西現在的價值.
而我們再來看為何要這時候要用淨公允價值? 簡單來說,這東西無法輕易/簡單的從市場上取得它的價格,所以才要用公允價值?
何謂公允價值?簡單來說,就是評估買賣雙方你情我願的價格.
為何公允價值要用評估的,因為你不是真的想賣,所以沒有真的買方來看,只能請第三方單位來協助評估.

依照上述對評價方式的分析後,我們將評價方法與評價對象予以組合.

存貨,採LCM評價(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)
如果你的存貨無法輕易的從市場上取的它的價格,我這存貨不是過時陳舊,就是前所未有的新商品.
如果過時陳舊的存貨,採LCM評價(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)準沒錯.嚴重的可能還要轉損損失.
那如果是前所未有的新商品,應該是奇貨可居才對,怎麼會對它的商品價值沒有信心呢? 如果有的話,幹嘛採購(或生產)出這種商品呢? 根本是策略錯誤.
你有聽過"早買早享受,晚買享折扣",說的是消費者是願意用牌價來購買他認為新奇的商品.

資產,使採淨公允價值與使用價值取孰高的可回收金額來評估.
其實會考量到可回收金額時,代表資產減損情形可能已發生,所以需要確認.

而估計可回收金額時,請你用想出售資產的賣家觀點來看這件事,
賣方無非是想賣高價,所以選擇較高價值的一方是必然的.
再來為何是拿 淨公允價值 與 使用價值 來比較?
淨公允價值是將資產直接賣掉可以拿回的現金,
使用價值是可由資產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,
簡單來說,將是你要決定手上的資產要留還是要賣,
而你的決定會取決於要留用的價值(使用價值)或出售價格(淨公允價值),哪個比較好.
當需要做這種考量時,通常是取較高值.

這是我個人對這2個評價方式所適用的情形,學習之後的理解.
如果你有不同想法,可以說不同觀點的想法,討論討論.
畢竟公報這麼訂定,是有他的意義的.
只是有教我們的人,因為某些因素,沒有仔細提到這用訂定備用的用意.


#3

請問能就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的使用時機與實際如何比較做個解釋嗎? 還有在穩健原則下,成本應該是要取高者,才能保守估計所有成本不是嗎?


#4

期末存貨增加 會增加淨利
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會減少期末存貨 =>減少淨利
相當於增加成本的概念…?